❈问题解答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换吗?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能不能换呢?公司法定代表人能换。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能换,可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间变更。
二、关于破产追回权包括哪些?
破产追回权是指为满足债权人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关于管理人享有的财产追回权如下:
1、因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即针对债务人财产的破产程序前行为,被法院撤销或认定为无效后,管理人有权将此部分财产追回,归入债务人财产。
2、人民法院受理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债务人的出资人在破产企业成立时认缴的出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应当足额实际缴纳。出资人的出资此时是债务人财产的一部分,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如数缴纳。
3、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企业法人的董事、经理和其他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正常收入或者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是对债务人财产的侵犯,管理人有权对这些财产予以追回。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的除外条款主要是指破产法第八章中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一、《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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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破产清算要查账么
公司破产一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无关。
二、清算组内部会计师的工作
(1)负责破产企业债权数额的核定,并编制破产企业债权清册;
(2)负责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数额的核定、对外债权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并编制破产企
(3)业对外债权清册;
(4)负责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缴交情况的审计,并作出肯定性结论;
(5)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数额过程及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6)负责了解破产企业全部资金的去向、用途盈亏情况、分析破产原因,向债权人通报;
(7)负责盘点破产企业的财产、编制破产财产清册;
(8)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数额、社会保险情况;
(9)负责查清纳税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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