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公证要什么办理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注意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3、注意离婚协议的内容;
4、注意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5、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到哪里补充离婚协议?
通常是去民政局。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至于补充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文字,双方签字即可。
☪ 法律依据
一、《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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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离婚最多能拖多久?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所以只要表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是可以离婚的。
1、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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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哪些情况下不受理原告的离婚诉讼?
在案件的立案受理过程中,法院并不当然受理起诉方的起诉,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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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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