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法律名词。
在签合同的是,如果对方出现作弊,或是需要更改合同的时候,那么可以选择合同终止的。在建设工程合同领域也同样会出现的,建设工程合同终止条件如出现这些情形的,建议终止建设工程合同:
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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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开工条件有哪些?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开工:
1、施工图纸经审核通过加盖审图章;
2、施工合同已经签定;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已经落实三材指标或实物;
5、已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已经审定施工图预算;
7、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相关问题
建设工程的3种承包方式类型?
1、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
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
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
3、建设工程联合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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