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一、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是指什么?
夫妻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下列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债务分割的办法:属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无需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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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如何追偿债务?
1、欠款人已婚的向其配偶主张债权
若欠款人已经结婚,可以主张欠款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若债权人与欠款人没有约定该欠款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不知道欠款人夫妻俩人约定婚内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欠款人的配偶偿还此债务。
2、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借款时有保证人的,如果到期欠款人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债务,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在清偿债务之后,同样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民法总则》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债权人也是利害关系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所欠债务。
4、到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欠款人下落不明,虽然起诉后法院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但是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缺席判决。最后在在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问题
承诺书见证人有责任吗?
见证人只是证明这件事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在签字时,应当注意签在见证人一栏,不可签在保证人或担保人一栏,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注明见证人一栏,而对方需要签字,记得在签字前加上前缀“见证人”字样。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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