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书怎么做?
1、结算书封面应该记载发包人名称、工程、建筑面积、结算费用和编制单位等;
2、建筑安装工程结算表,包括单位工程、建筑面积、直接预算成本、本年工程结算成本、上年工程结算成本、总成本等;
3、按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结算书。
二、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法律依据
一、《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猜你感兴趣
建筑工程结算资料要准备什么?
做好与工程结算造价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全面、有效、及时、完整,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应包括:
1、工程决(结)算书(并备电子文档);
2、工程量计算底稿;
3、工程竣工图纸;
4、施工合同文件、补充合同(协议);
建筑工程结算资料要准备什么
5、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
6、工程量签证单(施工签证手续要规范、齐全);
7、招投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报价书、中标通知书);
8、隐蔽工程记录(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9、实际开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
10、质量等级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11、乙供材料核价单;
12、其他与计、报价编制相关资料。
❈相关问题
建筑工程结算争议如何认定?
固定价格之认定规则
就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如果当事人因此发生争议,则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就是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
司法实践中也是如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合同当事人对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进行约定的,则应按约定的方法来认定。对此是固定价以外的部分,应当另行确定工程价款。
温馨提示:了解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五律网,为您分配本地可靠专业律师,一对一高效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