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融资股权如何分配?
融资股权分配时应按照股东认缴新增的资本时的出资比例或者股东认购新股的比例来分配。应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新增资本是股东有权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和不按照出资比例认缴的除外。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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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是什么?
监事是公司监督机关的成员,《公司法》要求所有公司必须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其职责是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状况,防止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侵害公司、股东利益。因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一般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还没超过五年的,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超过五年的。
3、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该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没超过三年的。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没超过三年的。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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