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投标流程都有哪些,投标的流程是什么?
1、招标资格与备案
2、确定招标方式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
11、评标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借助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程序要求进行全面、认真、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后,确定出不超过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12、定标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3、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14、中标通知书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定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备案。发中标通知书。
15、合同签署、备案
二、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与合同相比,该事件已造成承包人工程费用的额外支出或工期的直接损失;引起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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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
工程分包合同是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并且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该分包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所保护。
如果该合同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或者分包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的,则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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