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仲裁费用由谁承担的?
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或在案件结案时,有权对仲裁费用的最后承担作出决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二、到公司上班没签合同的要怎么办?
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拉肚子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经催告仍然不签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赔偿。
☪ 法律依据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第六十一条
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
仲裁委员会对职工当事人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减、缓、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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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起诉去什么法院?
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以外的事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能领失业金吗?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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