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特别法人是什么意思,特别法人是指哪些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二、特别法人包括哪些方面
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 法律依据
一、《民法典》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二、《民法总则》
第九十七条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推荐阅读
简要介绍私募股权投资退出的四种方式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一般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经营达到理想状态时进行。其具有有利于提高PE的知名度,是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的理想途径,能够让投资者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等优势。但确定同样突出,例如:IPO所需时间长、机会成本高,IPO退出面临诸多风险以及上市门槛高等。
2、兼并收购上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时机成熟时,将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确保所投资资金顺利的撤出。同样具有它的优点和缺点,优点: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和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缺点:潜在的实力买家数量有限,收益率较IPO低和企业管理层可能对并购持反对意见。
3、股份回购是指企业或者公司管理人员按照约定的价格将公司的股份购回,从而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方式。其优势和劣势也较为明显。存在较多法律障碍、错失未来潜在的投资机遇是它的的缺点,交易过程简单和资本安全得到保障则是它最大的好处。
4、清算是私募股权投资失败后的退出选择。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没有继续发展空间,抑或持续经营会带来更大损失,其他投资者和企业管理层、原有股东等内部人员也不愿意接手时,只有果断对目标企业进行清算,才能及时收回资本,避免损失扩大。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几种退出方式中,清算退出是基金公司最不愿意采取的方式。
❈ 相关问题
公司法人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公司法人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公司股东的,以其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了解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五律网,为您分配本地可靠专业律师,一对一高效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