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可以随便填写吗?
这个是可以的,现在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不过注册资金的多少就是你将来承担债权债务的多少。自从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以来,注册的资本应该理解为“股东承诺会投入这么多钱到公司中”,而不是“实际投入了那么多钱到公司中”。前者主要建立在股东信用(以及一定的法律威慑)基础上,后者则建立在实实在在的钱的基础上。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资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1)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确定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实缴出资的承诺。
(2)递增为妥,可以做增资,公司在创业初期,注册资本设定可以适当少些,等到后期公司规模扩大,企业有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以及业务所需时再做增资处理。
(3)行业为准,同行标准有很大的参考意义,不同行业对于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建议创业者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网上查询同一个行业的企业,参考同行业者的注册资金。
二、营业执照过户需要哪些费用
营业执照过户需要缴纳变更登记费用。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 法律依据
一、《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三十九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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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二、企业倒闭的程序
(一)破产案件适用
1、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还有其他方法。中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2、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二)破产程序适用
1、破产法第2条规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2、此外,破产法附则中对于国有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和非法人组织破产还有特别规定(参见本章第十一节)。
三、企业破产的办理
(一)概述
1、破产原因是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它是法院进行破产宣告所依据的特定事实状态。按照现行法律,它也是破产案件受理的实质条件。
2、指认定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即引起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
(二)判定标准
1、不能清偿(或支付不能) — 现金流量标准
2、债务超过(或资不抵债) — 资产负债表标准
3、停止支付 —————— 外在行为标准
❈ 相关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怎样成立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流程为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提交材料;领取执照;刻公司章等事项。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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