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一、股票解除质押是什么意思?
要了解股权解除质押,就得现了解股权质押。提到股权质押,很多人比较陌生,一般来说,对于估值比较高的企业,也就是企业经营状况比较良好的企业,在股东遇到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作为担保获取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授信,获得资金。
股权质押,说白了就是一种担保方式,因为股权的特殊性,股权不能进行抵押,只能设定质押。股权解除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的解除合同。
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股权解除质押就是将解除质押权限。让股权恢复到质押以前的状态。
二、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具体条件?
1、主体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2、陷入公司僵局,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4、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 法律依据
一、《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热点阅读
一、境外注册企业转让股权不能等同于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
不能一看到境外注册企业转让股权,就以为是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因为境外注册企业未必是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除了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还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因此,居民企业也可能在境外注册。
二、转让非居民企业股权可能会按转让居民企业股权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规定,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通过滥用组织形式等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且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层报税务总局审核后可以按照经济实质对该股权转让交易重新定性,否定被用作税收安排的境外控股公司的存在。
三、转让股权与转让股票所得税处理有别
国税函[2009]698号等文件主要针对的是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得。对转让股票所得,笔者认为可以参照中国(或内地)与他国(或地区)签订的协定(或安排)的相应规定执行。
四、转让股权所得不扣除税后留存收益
国税函[2009]69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投资企业有未能分配的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相关问题
监事承担法律责任吗?
监事要承担法律责任。监事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或者利用公司进行违法活动的,要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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